安徽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試行先租后售減少政府負債 |
|
本報記者李光明
自11月1日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這是安徽省首部住房保障地方行政規章,它的頒布實施標志著該省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審核分配、服務管理等進入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新階段。
率先全國實行兩房并軌
“2007年以來,我省廉租房和公租房是分別立項、分別建設,其資金渠道和分配對象不同,不能互相轉換。如今,辦法根據國務院有關通知要求,率先在全國將公租房、廉租房并軌?!笔≌ㄖ妻k副巡視員祝興無介紹說。
辦法要求廉租房和公租房統籌建設,統一分配和管理,做到房源并軌、供應對象并軌、租金標準并軌,使廉租房、公租房制度無縫銜接,提升政府保障能力,并對低收入群體優先配租。同時,對配租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對象實行租補分離。政府根據承租人收入狀況,分檔發放住房租金補助。補貼檔次可靈活調整,直至收取市場租金。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計開工建設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77.1萬套,占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量的44%,累計有46萬戶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改善了居住條件?!笆濉蹦?,全省保障性住房覆蓋面將達到20%。
騙租者五年不得再申請
公平、公正、公開分配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線。
辦法細化了初審、審核、登記的主體和程序,明確街道(社區)或鎮政府,以及民政、住房保障和相關部門的審核職責,實行住房和收入核查權、分配審查權、補貼發放權、運營管理權“四權分離”。在確保分配公正公平的同時,辦法還要求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綜合評分或者隨機搖號的方式,確定分配順序,并公布分配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若申請人隱瞞、虛報或偽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或騙取租賃補貼,將被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追回租賃補貼,錄入保障性住房基礎信息管理平臺,5年內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請,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租住一定年限可購產權
根據辦法,安徽省將試行先租后售、租售并舉的措施,促進保障房運營管理良性循環。
“在確保保障房持有數量、滿足住房困難家庭承租權益的前提下,對租住一定年限且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保障對象,經當地政府批準后可以申請購買保障房的全部或部分產權,出售價格參照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的商品住房價格確定?!笔∽〗◤d廳長李明說,這樣既可以把群眾的儲蓄資金轉化為固定資產,滿足群眾購房愿望,又可以減少政府負債,減輕政府負擔。
若是運營機構經批準出售保障性住房的,根據規定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公示購房人名單及其住房和收入狀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責任編輯:谷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