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14年起將施行新公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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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崔清新)根據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公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司法部15日發出通知要求抓好標準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嚴格規范法醫臨床執業活動,推動法醫臨床類司法鑒定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
據介紹,今年8月30日,五個部門以聯合公告的形式公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將于2014年1月1日施行。屆時,現行使用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將廢止。
為結合醫學的新進展,適應法律特別是刑法的最新修改,新公布的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通知說,這是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術標準,是司法機關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和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直接影響到公正司法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維護。
為確保該標準的實施,司法部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各地在標準施行前,對現有從事法醫臨床鑒定的司法鑒定人開展全員培訓,并認真組織考核;二是要嚴格法醫臨床司法鑒定人的準入條件;三是要切實加強法醫臨床司法鑒定的執業監督。
司法部正會同公安部組織專家編寫新公布的標準的釋義。
(責任編輯:谷晴) |